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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侦探取证:离婚礼金和嫁妆的处理

时间:2023-11-16 点击:71 次
离婚礼金和嫁妆的处理 我国结婚一般都是男方送彩礼,女方带嫁妆,只是每个地区不一样存在一定的差异,婚礼习俗也有着千差万别。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离婚后,礼金和嫁妆应该怎么处理,接下来就由诉宁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礼金和嫁妆的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礼金和嫁妆的处理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二、离婚礼金需要退还吗  法律对彩礼返还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①双方只是出于恋爱阶段,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如果结不成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②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例如一办理好结婚手续就出国了直到离婚才回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则可以要求返还;  ③需要给付的彩礼金额很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结婚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彩礼导致债台高筑,此时离婚了也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三、离婚嫁妆钱法律上归谁  离婚嫁妆属于女方的财产。如双方在婚后约定嫁妆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约定的,按照婚前财产计算,属于女方的财产,应当由女方带走,这个情况主要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礼金和嫁妆的处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返还陪嫁财产与返还彩礼款,没有直接关系。除非两方协商抵顶,法院判决的时候一是一、二台州调查公司是二,不会放在一起处理,该是谁的还是谁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样不会返还。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诉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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