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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

时间:2025-07-03 点击:2 次
夫妻双方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

一、夫妻双方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

夫妻双方死亡后,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约定处理遗产。

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开始。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夫妻双方死亡时,若其中一方父母尚存,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若双方父母均已去世,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夫妻双亡后遗产继承份额法律如何确定

夫妻双亡后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首先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按其内容分配遗产,遗嘱指定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依遗嘱确定。

若无,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若夫妻同时死亡,他们的遗产各自分别由各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夫妻双亡后遗产代位继承有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夫妻双亡后遗产代位继承规定如下:

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比如,夫妻去世,其子女先于他们离世,该子女的孩子(即夫妻的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相应遗产。若夫妻无子女,其兄弟姐妹先去世,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同时,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子女也可在符合条件时代位继承。

当我们探讨夫妻双方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时候,要知道这其中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

母。若夫妻双方都去世,他们各自的遗产先由各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比如子女可能会因为父母一方去世而继承相应份额遗产,并且遗产分配份额可能因多种因素有所不同。而在继承过程中,还可能涉及一些特殊情况,像是否存在遗嘱等。如果您对夫妻双方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顺序、具体份额计算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侦探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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