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还房贷离婚了可以追回钱吗
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某一方独立承担房屋贷款的还款义务,当最终面临离婚的境地之时,是否能够追偿这笔款项,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假如在结婚之初,夫妇二人并未就他们婚后的财产划分制定特殊条文,那么在其婚姻关系存在的时间段内所获得的所有收益,往往便会被认为是夫妻共有财富的一部分,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婚后为住房贷款付出的资金。若在此状况下,仅有一方独自承担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那么在离婚之时,承受还款压力的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分割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追偿?
离婚后追偿夫妻共同债务,需明确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该约定仅对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追偿。
追偿时,承担债务的一方可在承担后,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追偿范围为超过自己承担份额的部分。
例如,共同债务为10万元,离婚时约定一方承担6万元,另一方承担4万元。承担6万元的一方承担后,可向另一方追偿2万元(10万元的一半减去自己承担的6万元)。
总之,离婚后追偿夫妻共同债务,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离婚协议等相关文件,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
三、夫妻离婚后未还房贷部分可向对方追偿吗
在夫妻离婚后,未还的房贷部分通常可向对方追偿。若该房贷系婚后共同债务,
在婚姻期间,若一方独立承担房贷,离婚时能否追偿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夫妻未约定财产划分,婚后财产视为共有,包括房贷还款。此时,独自还款方有权要求分割已偿还贷款部分。